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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更新时间:2024-01-18 15:48:22 浏览次数:43次
区域: 扬州 > 邗江
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植物蛋白产品。不适用于棉子蛋白和菜籽蛋白。
植物蛋白:以植物为原料,去除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0%的产品,其主要产品有的豆类(如大豆、豌豆、蚕豆)蛋白、谷类(如小麦、玉米、大米、燕麦)蛋白、坚果及籽类(如花生)蛋白;、薯类(如马铃薯)蛋白及其他植物类蛋白。
粗提蛋白:通过初级提取,部位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而制得的产品。
浓缩蛋白:通过提取、浓缩、分离等工艺,去除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而制得的产品。包括通过提取、加热凝固等工艺制得的马铃薯凝固蛋白。
分离蛋白:通过提取、浓缩、分离、精制等工艺,去除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而制得的产品。
植物水解蛋白:植物蛋白经酶适度水解制得的以蛋白质为主要成分的产品。
组织蛋白:以植物蛋白为原料,经挤压或纺丝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特定组织结构的产品。
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污染物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毒素要符合GB 2761的规定。
添加剂要符合GB 2760的规定。
产品名称应标注具体植物来源,如:大豆蛋白、小麦蛋白、玉米蛋白、豌豆蛋白、马铃薯蛋白等。
产品名称可标注具有的分类,以大豆、花生为例,如大豆粗提蛋白、大豆浓缩蛋白、大豆分离蛋白、大豆组织蛋白、花生粗提蛋白、花生浓缩蛋白、花生分离蛋白、花生组织蛋白等。
产品名称中可包含描述产品成型后物理形态的词语,如:颗粒、碎片、粉等。
植物水解蛋白名称应依据具体植物来源进行标注,如:大豆水解蛋白、小麦水解蛋白、玉米水解蛋白、豌豆水解蛋白、马铃薯水解蛋白等。
大豆蛋白产品应按照下列方式标识脲酶活性和安全性文字说明:
脲酶活性为阴性;
脲酶活性为非阴性(需加热灭酶处理后方可食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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