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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肉制品 检测

更新时间:2023-07-07 11:02:37 浏览次数:66次
区域: 扬州 > 邗江
适用于预包装的熟肉制品不适用于肉类罐头。
熟肉制品:以鲜(冻)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酱卤肉制品类、熏肉类、烧肉类、油炸肉类、西式火腿类、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熟肉干制品和其他熟肉制品。
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焦斑和霉斑。
污染物要符合 GB2762的规定。
致病菌要符合GB29921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要符合GB2760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要符合GB 14880的规定。
咸肉类:肉经过腌制加工而成的生肉类制品,使用前需经熟加工。(包含)咸猪肉、咸羊肉、咸水鸭、腌鸡、咸牛肉、戒腿等。
腊肉类:肉经腌制后,再经晾晒或烘焙等工艺而成的生肉类制品。食用前需经熟加工,有腊香味。(包含)腊猪肉、腊羊肉、腊牛肉、腊兔、腊鸡、腊鸭、板鸭、鸭炖干等。
风干肉类:肉经腌制、洗晒(某些产品无此工序)、晾挂、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生、干肉类制品,食用前需经熟加工。
风干肉类有风干猪肉、风干牛肉、风干羊肉、风干带毛鸡和云南风鸡等。
肉加调料和香辛料以水为加热介质,煮制而成的熟肉类制品。有白煮肉类、酱卤肉类、糟肉类。
白煮肉可以认为是酱卤肉未经酱制或卤制的一个特例;糟肉则是用酒糟或陈年香糟代替酱汁或卤汁的一类产品。
白煮肉类:肉经(或不经)腌制后,在水(盐水)中煮制而成熟肉类制品,一般在食用时再调味,产品保持固有的色泽和风味 。
白煮肉类有:白切肉、白切猪肚、白切鸡和盐水鸭等。
酱卤肉类:肉在水中加食盐或酱油等调味料和香辛料一起煮制而成的一类熟肉类制品。某些产品在酱制或卤制后,需再烟熏等工序。产品的色泽和风味主要取决于所用的调味料和香辛料。
酱卤肉有:苏州酱汁肉、卤肉、糖醋排骨、道口烧鸡、蜜汁蹄膀和德州扒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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