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主要原料,可加入水、糖、酸味剂、食用香精、果汁、乳制品、值(谷)物的提取物等,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茶汤: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保持原茶汁应有风味的液体饮料,可添加少量的食糖和(或)甜味剂。
复(混)合茶饮料:以茶叶和植(谷)物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干燥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具有茶与植(谷)物混合风味的液体饮料。
果汁饮料和果味茶饮料:以茶叶的水果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果汁、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果味香精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奶茶饮料和奶味茶饮料:以茶叶的水果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乳或乳制品、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奶味香精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碳酸茶饮料: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茶粉等为原料,加入二氧化碳、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香精等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其他调味茶饮料: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加入除果汁和乳之外其他可食用的配料、食糖和(或)甜味剂、食用酸味剂、食用香精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液体饮料。
茶浓缩液:采用物理方法从茶叶水提取液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经加工制成,加水复原后具有原茶汁应有风味的液态制品。
产品分类
按产品风味分为:茶饮料(茶汤)、调味茶饮料、复(混)合茶饮料、茶浓缩液。
茶饮料(茶汤)分为:红茶饮料、绿茶饮料、乌龙茶饮料、花茶饮料、其他茶饮料。
调味茶饮料分为:果汁茶饮料、果味茶饮料、奶茶饮料、奶味茶饮料、碳酸饮料、其他调味茶饮料。
感官指标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和滋味,允许有茶成分导致的混浊或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食品添加剂
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19296的规定。
茶饮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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