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进出口膨化食品检验规程
扬州
[切换城市]

进出口膨化食品检验规程

更新时间:2021-09-27 08:50:49 浏览次数:89次
区域: 扬州 > 高邮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膨化食品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品的抽样检验。
膨化食品
以谷类、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油炸膨化食品。
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后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费油炸型膨化食品
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烘焙、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
总砷
按GB /T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

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检验。
扬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7月04日
UID:617568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