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扬州
[切换城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更新时间:2020-09-08 11:21:19 浏览次数:83次
区域: 扬州 > 宝应
本标准适用于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
淡炼乳
以生乳和(或)乳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加糖炼乳
以生乳和(或)乳制品、食糖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调制炼乳
以生乳和(或)乳制品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糖、食品添加剂不添加食糖、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原料要求
生乳:应符合GB19301的要求。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扬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7月04日
UID:617568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