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粮食为原料酿造的酱类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为原料酿造的酱类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
感官检查
称取10g试样,置于培养皿中,用玻璃棒搅拌铺平,观察应有的酿造酱正常的色泽,无不良气味,无杂质。
用玻璃棒蘸试样,尝起为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他异味。
精密度
同GB/T5009.39-2003中
砷
按GB/T5009.11操作
铅
按GB/T5009.22
毒素
按GB/T5009.22操作。
酱油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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