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算检验过程的抽样、检验和评价等活动的要求和程序。
本规则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算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本规则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检验。
接受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销的商品。
预包装商品: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者数量)的商品。
定量包装商品: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由同一种生产者,品种、标注净含量、包装规格及包装材料均相同的定量包装商品。
净含量:出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
标注净含量: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明示商品的净含量。
计量检验:根据抽样方案整批定量包装商品中抽取有限数量的样品,检验实际含量,并判定该批是否合格的过程。
单位商品:实施计量检验的商品中标注净含量的基本包装单位。
检验批(简称批):接受计量检验,由同一生产者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在销售者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
批量:检验批中包含的单位商品的数量。
样本单位:从检验批中抽取用于检验的单位商品。
样本:样本单位的全体。
样本量(也称样本大小):从检验批中抽取,能够提供检查批是否合格的信息基础的样本单位数。
偏差:样本单位的实际含量与其标注净含量之差。
平均偏差:各样本单位偏差的算术平均值。
平均实际含量:样本单位的实际含量的算术平均值。
允许短缺量: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
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具有负偏差的单件定量包装商品。
样品量:5件
价格:100
净含量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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