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扬州扬州社保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扬州
[切换城市]

扬州扬州社保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19-02-19 10:35:06 浏览次数:154次
区域: 扬州 > 江都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工伤保险会为伤者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到外地就医还可以报销食宿费、交通费。受伤医治期间,单位要按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付给伤者。这个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满后
  伤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领取本人7个月到27个月工资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无法继续工作的工伤职工,按不同等级发放伤残津贴,并且伤残津贴每年都会上调。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工伤保险还支付生活护理费。
如果职工因工死亡
  亲属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额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可以按月得到不高于本人工资额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保障力度如此大的工伤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缴纳的。
  有劳动者说,“我们厂子不给职工上工伤保险,只上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样对吗?”事实上,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责任,单位不能以办理意外伤害险为由,不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只为职工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将会受到处罚。社保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数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询及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 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682号-303
扬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5年11月09日
UID:25026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