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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会计实操学习班会计做账实操会计考试培训

更新时间:2018-01-21 14:25:46 浏览次数:33次
区域: 扬州 > 广陵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汶河北路21号五楼
怎样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帐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帐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会计凭证中的数字书写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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